林子健虛報被擄走判囚5個月 官斥有預謀行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3/15 16:27

最後更新: 2019/03/15 20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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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子健虛報被擄走判囚5個月。(張永康攝)

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前年涉嫌訛稱被人擄走,又稱遭毆打及以釘書機釘大腿。他早前否認一項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罪受審,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,被判囚5個月,辯方申保釋等候上訴獲批。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,被告犯案時帶同口罩及太陽眼鏡,明顯是有預謀及有計劃行事。

辯方指,被告林子健(44歲)事發至今,均認為自己沒有作任何犯法行為,因此不作求情陳詞。辯方只表示,被告有正面人格,家人因此事已受到折磨,被告亦承受很大的精神壓力,亦失去到耶魯大學讀書的機會。

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,被告犯案時帶同口罩及太陽眼鏡,明顯是有預謀及有計劃行事,事件令本地及國際社會以為內地部門跨境在港執法,針對持不同政見人士,在鬧市近乎目無法紀作拐帶及禁錮,引起社會高度關注、不安及恐慌,更虛耗大量警方的人力物力,判囚是唯一選擇。被告聽判刑時不斷發笑。

署理總裁判官早前裁決指,整件擄帶事件是被告自編自導自演,閉路電視中見到戴上口罩的男子是林子健,而戴口罩的目的是想掩飾身份、掩人耳目。